昆明:每月至少3次脫貧攻堅專項紀律檢查 嚴處“數字脫貧”等問題

發布時間:2017-06-09 07:53:30   來源:昆明市紀委

近日,昆明市紀委監察局出臺《關于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實施方案》,扎實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方案明確了昆明市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以市紀委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和以市紀委6個紀檢監察室和14個派出紀工委為主的20個專項紀律檢查組;確定了7個方面督查重點和7項工作措施。

重點督查執行政治紀律、責任壓實、精準扶貧、政策執行、工作效能、資金到位和監督管理使用、脫貧實效。對未按要求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履責不到位,造成扶貧工作目標不能完成;虛報虛列、審批部門之間推諉扯皮、加重群眾負擔、刁難群眾;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滯留、截留資金,擠占、截留、揮霍、挪用和騙取、套取建設資金;弄虛作假、層層加碼、“數字脫貧”“被脫貧”等問題進行堅決查處。

通過開展脫貧攻堅專項紀律檢查,建立“旬報、月會、季通報”工作機制,每月開展不少于3次脫貧攻堅專項紀律檢查;把脫貧攻堅紀律作風情況納入巡察,采取專項巡察、“點穴式巡察”、鄉鎮(街道)、村延伸巡察等方式,發揮巡察工作的“探照燈”“顯微鏡”作用;把脫貧攻堅紀律作風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把脫貧攻堅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方案要求,要建立健全違紀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對發現的問題線索隱瞞不報或不及時移送,造成嚴重后果的,對部門進行責任追究;以發現問題、剖析問題、推動解決問題作為主要任務,進一步完善抽查范圍、方式、時間、情況報告、結果運用等一系列抽查工作機制。建立黨員干部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紀律作風問題監督問責機制,完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嚴厲問責失職失責行為等工作措施確保脫貧攻堅工作的順利推進。(李國超  蔡江南)